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
关于下发《福建姓氏志》编纂范本的通知
各分支机构:
现将“《福建姓氏志》编纂范本(部分节、目)”发给你们,供编写参考。
《范本》是由邱氏、高氏、刘氏、黄氏、金氏、魏氏、王氏等七个姓氏委员会分工按统一要求、格式试写,八易其稿,最后经省方志委和卢美松馆长审定而就。因各姓氏情况不一,内容各异,《范本》只是提供一个统一的要求和规定的格式,供各姓氏委员会编写、取舍材料时参考;《范本》所写的节、目内容只是节选其中部分内容试写,并非全部,仅为示范而已。
编纂《福建姓氏志》是一项规模宏大、复杂细致、艰难辛苦的大工程,各分支机构务必认真领会、高度重视。当前,必须克服编写过程中两种情绪:一是认为编写姓氏志,不困难,很容易,有“轻而易举”轻敌情绪;二是认为很复杂,涵盖面太大,需要收集材料太多,有“高不可攀”的畏难情绪。
为了抓紧做好编写工作,我会提出以下七点意见:
1、编“志书” 与写“族谱” 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。不论内容、体例,还是编写方法都是不一样的。
志书的体例有明确的要求,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《地方志书质量规定》有关要求编纂,政治质量应放在首要位置,所有资料都必须有史实依据和准确的出处,体例必须完备,文字应精炼、严谨。体现“官书”的权威性。
族谱是各个姓氏共祖同宗,用独特的形式编写的,是以男性为血统的家族文字。族谱一般有欧式、苏式(横写、竖写)两种形式。主要是记载家族源流、世系、排行;祠堂、家庙、祖墓、墓誌铭;家规、祖训、家戒等。具有民间色彩、通俗的书籍,多是志书和正史上没有记载的史实。在体例上较为灵活,没有严格的规定。
国家编史,地方修志,家族写谱。三者相辅相成,互为补充,相得益彰。
2、希望各分支机构认真贯彻执行“编纂《福建姓氏志》工作方案”,认真学习领会《福建姓氏志》“编写细则”、“凡例”、“目录”的各项具体要求。严格按进度要求,按规范格式,完成编写任务。
3、以科学态度,求同存异;以大团结、大联合精神,热情参与。
在编写过程,族内可能会遇到一些矛盾和分歧,尽量做到求大同存小异。若实在难以取得共识,可存二说、三说。应本着“谁的祖宗谁做主”的原则,有疑问的问题可以提出来,编委会邀请专家审定;争议太大的,不将其列入志书内。
4、希望各分支机构尽快将编写“本姓氏章节”任务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。挑选人员,组建编写小组,启动编写工作。认真遵循庄会长提出的务必做到“五个落实到位”的要求: 领导落实到位、组织落实到位、人员落实到位、经费落实到位、办公条件落实到位。争取早交稿,早出版。
5、各姓氏章的初稿暂不受篇幅限制,按统一要求、格式,可以先“面面俱到”,尽量叙述详细,提供充分的材料,以便专家组挑选、比对、删改、压缩、修正(以丘(邱)姓为例)。
6、编排章目,以正式交稿时间为序,不按姓氏人口多少排序,先完稿(经 “志书”编委会专家组审核通过),先编入第一卷;依序再入第二卷、第三卷;后完稿的,依次后推;在规定时间未能完成的,无法收入本次编纂的志书。
7、截稿时间只分两批,逾期不候。
第一批: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。
第二批:截至2018年8月31日止。
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
2017年2月15日